接上级通知:

凡是2009年12月14日9点前注册的CN域名(包括.cn/.com.cn/.net.cn/.org.cn/.gov.cn)均需提交以下资料:

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(扫描件)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扫描件,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,请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纸上);

域名持有者为个人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扫描件)(二代身份证需要同时提交证件的正反面内容,请将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张纸上)。

请注意书面身份证明材料必须与域名注册信息一致。

如果您的域名当前所有人已经发生变更,但还未进行过户操作,请及时进行过户,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本站客服人员。

对于在2010年1月31日前仍未提交相关书面材料的国内域名,注册商将会暂停该域名解析!所以为避免给您带来使用影响,请积极给予配合。

如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见谅。